高雄地區的準新人們以下是97年集團結婚的資
訊,供你們參考
記得不要錯過報名的時間喔~
高雄市第58屆市民集團婚禮將自97年1月10日開始受理報名登記,
準新人們可前往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第三科報名,洽詢電話07-3314527、3314529或網址:http://cabu.kcg.gov.tw/查詢。 民政局表示本次市民集團婚禮預定於97年5月3日舉行,名額僅50名,
額滿截止。有意參加之新人請自97年1月10日起於上班時間(上午8時至17時30分)檢附雙方戶口名簿、身分證、兩吋照片、印章至民政局報名參加。 凡準新人們男女雙方有一方設籍在高雄市,或有一方在高雄市上班者均可申請參加,市府將贈送新人精美結婚證書、團體結婚照、婚禮紀念光碟片及實用禮品各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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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:為倡導市民婚嫁節約,推動純樸社會風氣,藉由示範性之婚禮儀式,以達重視婚姻制度 ,鞏固家庭生活及建立和諧社會之目的。 二、依據:依內政部頒定「國民禮儀範例」及年度施政計畫辦理。 三、時間: 每年辦理二場,分別於春、秋二季舉辦各辦一場。 四、地點: 五、報名資格: 凡合於民法規定結婚要件,並具備左列規定之一者,皆可申請登記參加集團婚禮。 (一)結婚之當事人之一在本市設有戶籍者。 (二)結婚當事人未在本市設籍,但其中之一人為本市轄區內之機關、團體、學校及公私營公司 工廠等機關服務之現職員工者。 六、申請手續:參加本項婚禮之新人,應準備雙方戶口名簿及身分證正、影本(正本驗後發還)、 私章及最近兩個月以內之二吋半身照片各一張(年齡未滿二十歲者,應繳法定監護人同意書)。 七、婚禮內容:為使活動內容生動、活潑熱鬧,將視需求分別採歐式或中式婚禮進行,每屆婚禮方 式確定後,將立即公佈於本局網站,另除援例依「國民禮儀範例」相關規定辦理外,婚禮福證 儀式由市長為新人證婚、市議會議長及高雄地方法院院長為主婚人,介紹人由本府民政局局長 及社會局局長擔任。 八、報名對數:每場五十對(額滿截止)。 九、報名地點及洽詢網址: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第三科 (電話: 07-3314527) 、 網站﹙ http://cabu.kcg.gov.tw/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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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禮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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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參加名額與報名日期,將公告於本局網頁,申請參加者(可委託親友代為報名)請攜帶相關證件於上班時間至民政局 第三科報名(額滿為止)。 2. 婚禮舉行前本局將擇期辦理新人說明會,請新人務必準時參加。 3. 婚禮當日請務必準時報到,逾時恕不等候。 4. 婚禮當日新郎請穿著西裝,新娘請穿著白紗禮服(請自行準備);特殊主題婚禮請著本局所指定之服飾,另婚禮當日 化妝等請自理。 5. 新人參加婚禮時之編號,依新人報名先後順序排定之。 6. 婚禮如因天災、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,致無法如期舉辦或停辦時,新人不得異議或請求人任何賠償。 7. 如須詢問市民集團婚禮相關事項,請洽:(07)331-4527、331-4529,民政局三科承辦人;或逕至本局網站查詢,網址為:http://cabu.kcg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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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高雄市民政局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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